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青岛疗养院始建于1950年,现隶属山东省卫计委,座落在被誉为“万国建筑博览会”和荣膺“中国最美五大城区”之一的“八大关”海滨历史文化名胜区,依山傍海、风光旖旎。拥有庭院别墅式疗养楼63幢,编制床位585张,设疗养康复区、健康体检中心、诊疗中心、康复部和多个医技科室。目前,主要承担为中组部老干部和山东省省部级老干部、驻鲁“两院”院士提供疗养保健、医疗康复等接待服务工作。是全国四大疗养基地之一、山东省省部级干部疗养保健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其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即日至10月17日。
报名地点:山东省青岛疗养院人力资源部。
报名材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有本人签名的《报名表》(附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放射医学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则取消招聘。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山东省青岛疗养院
2、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英语水平、举止仪表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核体检。我院成立考核体检小组,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形式,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
体检安排到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卫计委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
联系电话:0532-89073052
地址:青岛市正阳关路16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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