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4年度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行政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职位详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0周岁(1983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青岛市常住户口;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9时起至10月17日17时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网上初审时间:2014年10月15日14时起至10月18日12时止。
具体办法:
1、应聘人员登录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qdeic.gov.cn),下载《2014年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85911146@163.com电子邮箱内,邮件主题需注明:“报名登记表(报考单位:XXX,姓名:XXX)”。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3、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9:30-11:30。
2、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0号丙3楼307房间(今日商务楼)。
3、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2014年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二代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并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考察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qdeic.gov.cn)上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如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在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qdeic.gov.cn)上通知。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的精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密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qdeic.gov.cn)上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在职的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qdeic.gov.cn)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2比例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及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qdeic.gov.cn)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登陆网站了解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85911146(工作时间接听)
监督电话:85912563(工作时间接听)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