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口区妇联拟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中公开遴选借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人数
计划遴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符合任职回避要求。
三、方法步骤
(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河口区妇联遴选借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到区妇联报名。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政策理论功底和综合文字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才素质,及其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等。
(五)录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适应工作要求的,办理相关手续,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26日。
报名地点:河口区妇联(区党政办公楼209房间)。
(二)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实施
区妇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邀请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
联系电话:366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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