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渔业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齐鲁人才 . 2014-09-24发布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是一所拥有50余年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历史、多学科综合性公益重点科研机构。专业涵盖海洋环境与生态、渔业资源、海域海岛、海洋生物与遗传育种、水生动物营养与饲料、水产食品加工与安全技术、渔业工程等诸多学科的五十余个研究方向。主要职责为:开展海洋发展战略,海洋资源与环境调查、开发、保护,海域海岛可持续利用,海水水生动物营养与饲料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承担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承担海洋及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影响的评估工作;承担海洋水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自成立以来,承担了大批国家、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获得各级科研奖励1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多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为制订和实施渔业法规、规划海区功能、保护海洋环境、修复渔业资源、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促进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等,提供了强有力的公益服务,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所属事业单位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学历、学位应于2014年11月30日前取得);

4、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73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海上山东”(www.hssd.gov.cn)等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 张;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按通过资格复审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语水平等。试题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共基础题(占30%),一部分为专业知识题(占70%)。每个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本岗位全体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安排在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各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0535-6958520。

电子邮箱:changjianglu216@126.com。

单位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216号。

邮编26400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